保利地产金泉广场纠纷获新进展
2008年05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保利地产今日公告了北京金泉广场项目纠纷一案的最新进展。
金泉广场是保利地产全资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根据2007年达成的调解协议,金泉广场原股东北京金浩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浩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回购北京保利所持的北京政泉80%股权。但是,由于两家原股东无法支付回购款137196.078万元,北京保利、原股东、北京政泉和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经协商近期达成协议,同意原股东将其应付回购款之债务转让给盘古投资履行,据此,盘古投资对北京保利形成137196.078万元的债务。
对此,盘古投资自愿将其开发建设并合法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七星摩根广场A座写字楼整栋(下称“A座”)房产整体预售给北京保利,预售价格为137196.078万元,双方已就A座预售办理了合同登记。各方同意上述债务与北京保利应付的购房款抵消。同时,自2008年6月1日起的六个月内,盘古投资有权按不高于15.5718亿元的价格溢价回购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