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2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9日。
● 除权日: 2008年5月2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5月23日。
一、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末总股本993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7年。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
5、对于流通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9日。
2、除权日: 2008年5月2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8年5月23日。
四、分派对象
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股东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的本次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其实际代发股数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
联系电话: (010)83671666-6104 邮政编码: 10007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