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日连续三个交易日(5月9日、5月12日、5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征询公司管理层,除公司于2008年5月6日发布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2008年5月8日发布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2008年5月13日发布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外(详细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未来三个月内无整体上市、资产注入、股份转让及重组等重大事项,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股票于2008年5月9日、5月12日、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征询公司管理层,除公司于2008年5月6日发布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2008年5月8日发布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2008年5月13日发布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外(详细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未来三个月内无整体上市、资产注入、股份转让及重组等重大事项,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