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继续冻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因涉及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的诉讼,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了本公司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集团”)持有的本公司54,048,265股受限制流通股股份,冻结期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10日。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ST东盛 编号:临2008-027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触及跌幅限制。
●经征询大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年5月9日、5月12日、5月13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触及跌幅限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公司管理层及大股东咨询得到回复,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