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08年5月13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2008年5月5日,本公司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预案》。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主要包括:(1)本公司以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所持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置业”)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2)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由公司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非公开发行价格为重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日股票交易均价9.06元/股);(3)耀华集团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转让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对价为3000万元现金及全部置出资产。目前本公司正在进一步完善具体方案,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具体方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非发行股份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详见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报刊、网站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