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增加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2、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8年5月13日在中国深圳市观澜镇平安金融培训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家,代表股份4,903,099,58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7,345,053,334股的66.7538%。
二、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议案的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分别于2008年3月27日以及200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本次会议的有关公告。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875,430,255 | 4,868,174,655 | 7,253,000 | 2,600 | 99.85118% |
2、审议通过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875,430,255 | 4,868,174,655 | 7,253,000 | 2,600 | 99.85118% |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875,430,255 | 4,868,160,555 | 7,253,000 | 16,700 | 99.85089% |
4、审议通过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875,430,255 | 4,868,161,555 | 7,253,000 | 15,700 | 99.85091% |
5、审议通过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903,099,585 | 4,896,130,085 | 6,953,800 | 15,700 | 99.85786% |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903,098,085 | 4,896,132,785 | 6,947,500 | 17,800 | 99.85794% |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901,864,585 | 4,893,857,405 | 7,830,980 | 176,200 | 99.83665% |
Clive BANNISTER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已于2008年4月17日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Clive BANNISTER先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贺培先生自Clive BANNISTER先生正式成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日起正式卸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不再出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执行董事伍成业先生和Clive BANNISTER先生自贺培先生卸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之日起分别出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903,099,585 | 4,895,829,385 | 7,253,500 | 16,700 | 99.85172% |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903,089,585 | 4,895,791,885 | 7,281,000 | 16,700 | 99.85116%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额度的议案》(普通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891,593,378 | 4,704,236,062 | 187,340,616 | 16,700 | 96.16981% |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20%的新增H股的议案》(特别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890,753,378 | 4,723,017,316 | 167,732,362 | 3,700 | 96.57034% |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普通决议)
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HSBC CCF Financial Products (France) SNC作为关联股东在本表决项目上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3,667,238,472 | 3,419,812,315 | 247,397,057 | 29,100 | 93.25307% |
四、律师见证情况及监票人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作为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本公司委任为本次会议的监票人之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