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5月14日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4人,实际参加董事14人,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的建议》
近日,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向董事会提出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临时提案,即公司董事张毅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提名曹景山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提名曹景山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08年5月30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张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临时提案提交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批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建议》
公司主要股东大唐集团同时还向董事会提出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另一项临时提案,即提名李恒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恒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08年5月30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并提请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于2008年5月30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述第1、2项决议案将提交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同时发布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08-01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4月14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定于2008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包括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各项议案。
近日,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59,241,160股,持股比例33.73%)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向董事会提出2007年度股东大会两项临时提案。一项提案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的建议》,提议公司董事张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提名曹景山先生(履历请见附件1)为公司董事人选;另一项提案为《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建议》,提名李恒远先生(履历请见附件1)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两项临时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董事的建议》及《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建议》作为普通决议案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增加上述两项议案外,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人员等相关事项均无变化,补充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曹景山先生、李恒远先生履历
附件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4日
附件1:
1、曹景山先生履历
曹景山 现年45岁,大连理工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曹先生于1981年在元宝山发电厂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元宝山发电厂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副厂长及厂长。2003年1月起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03年12月起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兼国际合作部主任。2008年4月14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曹先生长期从事电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在电力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知识及实际经验。
2、李恒远先生履历
李恒远 现年64岁,成都理工学院数理化学分析化学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先生于1965年在中国科学院矿冶研究所参加工作,先后任四川省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先生自1994年起任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2004年起任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先生长期从事环境容量、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在环境保护方面拥有丰富的学术知识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其研究成果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并多次在国际学术会议及全国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李先生还参加草拟了多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附件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08年5月30日召开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补充会议通知所列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0、选举曹景山先生为公司董事 张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
11、选举李恒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