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到2008年5月12日收盘,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核实,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征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的股东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100%的国有股权)近期正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洽谈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对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分批提供项目建设资金,进一步扩大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的生产规模;并就合作后,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的员工收入及持有的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今后的分红、税收等问题的合作事宜进行了商谈。目前双方谈判人员(驻马店市国资委副主任兼市投资公司总经理李欣贵、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闫荫枞、党委成员王华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谠、医药事业部经理邓莉)就上述问题已经达成共识,但河南省天方药业集团公司是驻马店市全资国有企业,上述意见未经驻马店市国资委、驻马店市政府同意;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国有企业,上述意见未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目前双方未签订任何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此之外,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没有其他重大重组事项。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