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4月23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8年5月15日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七一招待所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22846.09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9%。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文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票22846.09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7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票22846.09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同意票22846.09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22846.09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9,027,521.44元;以母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元502,170,446.40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50,217,044.64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8,810,476.8元,加上上年度分配现金股利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16,032,679.4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774,843,156.27元。公司决定以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办理股权登记后的总股本430,26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202,224,879.00元,剩余利润572,618,277.27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日期另行公告。
(五)、《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同意票22846.09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票22846.09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决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含差旅费)。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22846.09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鉴于公司于2008年1月7日发行股票23,645,700股,该等股份于2008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此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已由406,620,000股增加至430,265,700股,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为40662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62万元。”现修改为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为43026.57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026.57万元。”
(2)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662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3026.57万股,均为普通股。”
(3)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八)、《关于选举高颀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票22846.092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因公司董事胡俊辉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选举高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博金律师事务所王永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