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25元。
2、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1日
3、除息日:2008年5月22日
4、现金红利派发日:2008年5月28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分配方案
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131,296,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2,824,005.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7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1日;
2、除息日:2008年5月2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8日。
四、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范围是2008年5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结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办法
1、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股东需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手续:(1)法人股东帐户卡;(2)银行帐号(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证监发[2004]118号“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文件的精神,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的,本公司将扣减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持有无限售条件股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25元。
3、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结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结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志伟 王文成
咨询电话:028-89358616 028-89358665
七、备查文件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