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第9(f)项“审议并批准选举金莲淑女士为本公司独立监事”取消审议;增加一项关于“审议并批准选举李元先生为本公司独立监事”的临时提案。相关事宜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08年3月28日、2008年4月17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以及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 本次股东大会第8(c)项关于选举段文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事项未予表决,公司将酌情予以补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5日上午9:00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26号北京汉华国际饭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3人,代表股份165,329,388,4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7162%。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洁敏先生主持并担任会议主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并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969,807,627股,其中同意164,954,228,326股,反对13,294,100股,弃权2,285,2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2. 审议并批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472,016,122股,其中同意164,463,484,721股,反对1,822,200股,弃权6,709,2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3. 审议并批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469,043,822股,其中同意164,460,466,221股,反对1,810,900股,弃权6,766,7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4. 审议并批准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472,016,122股,其中同意164,463,656,521股,反对1,731,900股,弃权6,627,7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5. 审议并批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974,874,434股,其中同意164,973,211,733股,反对1,467,500股,弃权195,2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6. 审议并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974,874,434股,其中同意164,973,430,333股,反对1,246,300股,弃权197,8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7. 审议并批准关于聘用公司2008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974,874,434股,其中同意164,972,323,733股,反对2,159,000股,弃权391,7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8. 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a) 审议并批准选举蒋洁敏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39,978,864股,其中同意164,959,626,513股,反对79,896,350股,弃权456,0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b)审议并批准选举周吉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39,978,864股,其中同意164,959,789,913股,反对79,686,650股,弃权502,3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4%。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c)审议并批准选举段文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鉴于董事候选人段文德先生已于2008年5月14日因病逝世,本次股东大会关于选举段文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事项未予表决,公司将酌情予以补选。
(d)审议并批准选举王宜林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39,978,864股,其中同意164,959,611,513股,反对79,612,550股,弃权754,8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e)审议并批准选举曾玉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39,978,864股,其中同意164,959,652,613股,反对79,646,750股,弃权679,5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f)审议并批准选举王福成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39,978,864股,其中同意164,959,610,613股,反对79,688,750股,弃权679,5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g)审议并批准选举李新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39,978,864股,其中同意164,950,386,513股,反对79,617,150股,弃权9,975,2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h)审议并批准选举廖永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39,978,864股,其中同意164,950,131,213股,反对79,625,250股,弃权10,222,4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6%。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i)审议并批准选举王国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39,978,864股,其中同意164,950,069,213股,反对79,693,750股,弃权10,215,9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5%。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j)审议并批准选举蒋凡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23,756,864股,其中同意164,943,392,413股,反对79,649,350股,弃权715,1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k)审议并批准选举董建成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23,756,864股,其中同意164,956,269,013股,反对66,785,550股,弃权702,3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1%。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l)审议并批准选举刘鸿儒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24,556,864股,其中同意165,019,333,363股,反对4,553,200股,弃权670,3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m)审议并批准选举Franco Bernabè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23,756,864股,其中同意165,018,828,163股,反对4,478,600股,弃权450,1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n)审议并批准选举李勇武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23,756,864股,其中同意165,008,946,663股,反对4,655,500股,弃权10,154,7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o)审议并批准选举崔俊慧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023,756,864股,其中同意165,008,902,863股,反对4,667,400股,弃权10,186,6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出任何异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郑虎先生、贡华章先生由于已逾退休年龄,已书面通知董事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辞任董事之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未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将在另行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后及时公告。
9. 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a)审议并批准选举陈明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329,388,443股,其中同意165,315,035,342股,反对4,185,400股,弃权10,167,7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b)审议并批准选举温青山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329,388,443股,其中同意165,314,997,842股,反对4,237,900股,弃权10,152,7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c)审议并批准选举孙先锋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329,388,443股,其中同意165,315,127,842股,反对4,159,600股,弃权10,101,0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d)审议并批准选举于毅波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329,388,443股,其中同意165,315,076,642股,反对4,153,700股,弃权10,158,1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e)审议并批准选举吴志攀先生为本公司独立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329,388,443股,其中同意165,316,943,242股,反对2,244,600股,弃权10,200,6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f)审议并批准选举李元先生为本公司独立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165,329,143,443股,其中同意165,219,690,942股,反对108,738,300股,弃权714,2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8%。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张金铸先生由于已近退休年龄,已书面通知监事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辞任监事之职。监事王福成先生、李勇武先生已获选举成为公司董事,并将在就任公司董事前辞任监事职位。
10. 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并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发行公司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885,180,334股,其中同意161,741,826,971股,反对3,142,787,762股,弃权565,6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36%。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1. 审议并批准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957,108,334股,其中同意164,954,714,433股,反对1,789,600股,弃权604,3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2. 审议并批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955,296,334股,其中同意164,952,991,433股,反对1,613,900股,弃权691,0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13. 审议并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组织和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164,955,296,334股,其中同意164,953,393,833股,反对1,575,900股,弃权326,601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由于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为A股股东代表陈敏女士、H股股东代表蔡木雄先生、监事秦刚先生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晋女士。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各位股东可参见公司2008年3月28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2008年4月17日公告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以及2008年5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及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网站上下载。
三、2007年度末期股息派发
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07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中获得批准,公司将向2008年5月28日结束办公时名列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56859元(含适用税项)的2007年度末期股息。A股股东的具体派发方式及其有关事项将由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另行公告。敬请A股股东留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临时提案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