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史元董事于2008年5月14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史元董事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
张东宁监事于2008年5月14日向本公司监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张东宁监事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8-0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家公司,作为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于2008年5月15日联合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如下临时议案:
一、关于提名史元先生担任北京银行监事的议案
依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计持有北京银行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史元先生为北京银行第三届监事候选人,任期至北京银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请北京银行董事会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史元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二、《关于提名张东宁先生担任北京银行董事的议案》
依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计持有北京银行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张东宁先生为北京银行第三届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北京银行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请北京银行董事会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张东宁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三、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2007年,北京银行成功实现上市,资本实力和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近期北京银行又成功设立了上海分行、西安分行,随着更多分行的设立,高级管理层承担的管理任务将越来越重。北京银行目前仅设4名副行长,已经无法满足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因此,建议公司增设副行长1名,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
“本行设行长一名,设副行长四名,并可设立其它董事会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
行长、副行长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修订为:
“本行设行长一名,设副行长五名,并可设立其它董事会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
行长、副行长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请北京银行董事会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详见2008年5月7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6日
附件一:史元先生简历
本行原副董事长,于1996年1月加入本行董事会,2008年5月辞去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史先生于1996年1月担任本行副行长,2002年1月至2008年5月担任本行副董事长。之前,史先生于1991年6月至1995年12月出任新华社澳门分社副部长,1982年5月至1991年6月出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副处长、处长。史先生为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管理学本科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附件二:张东宁先生简历
现任本行人力资源总监。张先生于1996年1月至2005年3月担任本行培训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今担任本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6年7月至今担任本行人力资源总监。之前,张先生于1988年12月至 1995年1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教育处从事管理工作,1988年1月至1988年11月任共青团北京大兴县团委办公室主任,1983年2月至1987年12月在北京西红门中学任教。张先生为经济师,1983年获得首都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