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权数232,271,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69 %。公司董事长竺韵德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公司董事曹国平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2,271,3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2,271,3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2,271,3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2,271,3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股利发放的办法和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2,271,3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2,271,3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32,271,3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219,962,001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0%,反对0股,弃权12,309,385 股。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08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王轶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