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08-00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5月15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聘任李海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二、关于公司短期投资授权的补充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累计不超过净资产15%的短期投资决策;对于债券、股票的一级市场申购业务,授权申购动用的资金总量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
附:李海江先生简历
李海江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珠海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珠海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08-00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华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借款合同。本公司将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贷款给杭州华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利率为18%,期限自2008年5月13日至2009年5月12日。杭州华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762)77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账户号:0800035385;该股票可在2009年2月10日申请上市流通)于2008年5月12日设定质押,作为上述贷款的担保,浙江华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包如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工商注册登记情况,保证人包如荣先生与借款人之间没有投资与被投资关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借款合同。本公司将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贷款给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利率为18%,期限自2008年5月15日至2009年5月14日。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14)1924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账户号:B881058759;其中417万股可在2008年6月20日申请上市流通,其余1507万股可在2009年6月20日申请上市流通)于2008年5月14日设定质押,作为上述贷款的担保,郑贤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工商注册登记情况,保证人郑贤俊女士为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拥有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