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提示公告
2008年05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08-02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提示公告
近日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8]632号《关于核准豁免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核准豁免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合计控制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71,389,109股(占总股本46.05%)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曾于2008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提示公告”,披露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92%的国有股权划归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事项。有关本次股权变动情况请参阅2008年2月27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