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6日在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局召集,董事局主席金方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议案表决,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均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88人,代表股份数7150.5052万股,占总股份数12496.8637万股的57.22%。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为20人,代表股份数51174404万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数为68人,代表股份数1033.0648万股。
公司董事(其中董事龚国宏、徐来兴、曹中堃、吕长江、樊勇明、黄廉熙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各项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7143.22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0%;1.5924万股反对;5.6851万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7143.36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0%;1.5924万股反对;5.5451万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143.36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0%;1.5924万股反对;5.5451万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143.36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0%;1.5924万股反对;5.5451万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141.369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87%;7.1655万股反对;1.97万股弃权。)
[2007年度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股东股利不分配。]
6、审议通过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局决定其报酬;
(7143.367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0%;1.5924万股反对;5.5451万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7141.769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88%;1.5924万股反对;7.1431万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网络投票的程序与方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