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6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104,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瑞忠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经营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共计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4,762,897.61元,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76,289.76元,10%的任意盈余公积1,476,289.76元以后,再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523,315.02元。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19,8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42万元,公司不承担其差旅等其他费用。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处置所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高新”)股权的议案。
公司持有东湖高新44,964,152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6.32%。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和相关法规,公司所持东湖高新13,779,610股股份可于2008年8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有关规定择机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所持东湖高新上述可上市流通股份,出售变现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同意股数104,96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和平、魏南贵律师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