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8年5月9日,12日,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采取书面方式询问公司股东及管理层,有关事项特作说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8年5月9日,12日,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经公司向股东单位征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以下简称“巢湖一塑”)正在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国风集团欲整体收购巢湖一塑,收购完成后巢湖一塑将成为国风集团全资子公司),该事项目前还处在筹划阶段,未签订任何合作意向、协议或备忘录。因巢湖一塑是巢湖市居巢区经贸委下属集体企业,上述重组事宜还需巢湖市居巢区经贸委批准,巢湖市居巢区经贸委是否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巢湖一塑与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国风集团整体收购巢湖一塑不受上述股权转让纠纷影响,关于股权纠纷最新进展股东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国风集团同样函复称,正在筹划整体收购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如此项收购完成后,巢湖一塑将成为国风集团全资子公司。然后将本公司列入国风集团产权改革范围,对外进行产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目前仅处在筹划阶段,未签订任何合作意向、协议和备忘录。因国风集团是合肥市国资委下属全资国有企业,上述收购事宜仅是公司自身战略考虑,还需要向合肥市国资委和合肥市人民政府报批,合肥市国资委和合肥市人民政府是否批准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国风集团正在进行产权改革(详见公司2008年4月2日提示性公告和交易所网站),还处在清产核资阶段。除此之外,三个月内股东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