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特别报道
  • 5:专版
  • 6:特别报道
  • 7:特别报道
  • 8:观点·评论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货币·债券
  • A6:期货
  • A7:上证研究院·焦点对话
  • A8:时事·海外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中国融资
  • B8:信息披露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 沿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产权信息
  • D4:环球财讯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8 年 5 月 20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A2版:股市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2版:股市
    抗震救灾题材活跃 沪指3600点获支撑
    行情扫描
    沪深昨发生4笔大宗交易
    多空不忍对战导致成交清淡
    短线仍将稳定运行
    关于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交易的公告
    2008年5月19日沪深股市技术指标解读
    关于2005年记账式(五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04年记账式(四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07年记账式(七期)国债
    付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08年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钢钒GFC1放量大涨
    南航JTP1交投清淡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2008)15号
    沪深B指小幅收阴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2008年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8年05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8〕1149号文批准,2008年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奈伦债”)自2008年5月20日至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8奈伦债”发行总额为5亿元,其中上网发行预设份额为1.5亿元。

      二、“08奈伦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三、“08奈伦债”上网发行期认购代码为101698,证券简称为“08奈伦债”。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1039。

      四、认购“08奈伦债”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

      五、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六、网上发行期间,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 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张;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七、发行首日每一证券账户认购上限为1万张且当日不可重复认购。自5月21日起,对每一证券账户单笔认购数量限制为小于等于10万张,并允许重复认购。

      八、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08奈伦债”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各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九、有关“08奈伦债”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2008年内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