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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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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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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9版:信息披露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份各产品销售数据快报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单位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质押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川水电站受地震影响情况的
    公告(二)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北京银行为新世纪优选分红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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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2008年05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08—00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5月5日发出《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定于2008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2008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210,902,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6%)提交的《关于进行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东提案》(详见附件),不赞成本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对2007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建议,另提出对2007年度利润进行分配的动议,具体的分红方案为:2007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48,322,469元,在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2,551,818元。按照公司截至2008年4月底的股本总数14,541,309,100股为基数(含首次公开发行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共计分配1,308,717,819元,剩余1,843,833,999 元留待下次分配。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及本公司章程第68条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或在距离原定股东大会日期14天前向全体股东发出通函及公告,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该股东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应将该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醒全体股东,本次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东提案,与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5日发出《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普通决议案第四项《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同一事项下的两个不同方案,同一股东对这两个方案进行表决时,不能同时对两个方案都投出赞成票,若同时对这两个方案投出赞成票,该股东就分配事项的投票将作为废票处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5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关于进行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东提案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获悉公司董事会已就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作出不分配不转增的建议,我们认为该建议不妥。

    公司自2003年在香港上市以来,一直到2006年度均保持了每年实现净利润50%以上的分红派息率。

    2007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已达2,548,322,469元,在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已达3,152,551,818元。我们知道公司的发展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但股东投资也必须讲究回报,即使按照实现净利润的50%分红,公司仍可留有15亿以上的现金,公司正常生产产生的现金流也相当可观。同时我们欣喜地看到公司已经完成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在国内A股市场(上海)成功上市,募集了约98亿净额的资金,完全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为此我们提议对公司20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配。

    我们的提案是:按照公司截至2008年4月底的股本总数14,541,309,100股为基数(含首次公开发行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分配1,308,717,819元,剩余1,843,833,999 元留待下次分配。请公司董事会予以重新考虑有关分配事项,并将本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致书!

    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7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对以下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4利润分配

    事项

    (1)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建议不进行利润分配)   
    (2)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东提案(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   

    注:1、上表格式取代公司董事会2008年5月5日发出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一《授权委托书》中第4项普通决议案的原表格式,其它决议案均无变化。

    2、上述(1)和(2)项决议案是同一事项下的两个不同方案,同一股东对这两个方案进行表决时,不能同时对两个方案都投赞成票,若同时对这两个方案投赞成票,该股东就分配事项的投票将作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