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地震灾害始终牵动着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心,公司在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地震后就召开员工会议,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响应国家号召,为灾区人民战胜灾害,重建家园献爱心,捐赠现金。截止到目前,公司及所属企业已向灾区捐款捐物价值722.302万元,其中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捐赠救护车20辆,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捐赠工程自卸车3辆。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ST金杯 编号:临2008—020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5月16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接到由银行转来的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厦民初字第151号《民事裁定书》。因在厦门和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生科技)起诉本公司侵犯其名誉权纠纷一案(详见2008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公告)中,和生科技于2008年4月10日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本公司价值20,412,000元人民币的财产,并提供了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洋集团)持有的厦门创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1,400,000股的股票作为担保,大洋集团亦同意对其所提供的上述股票担保不足部分提供保证。故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
一、冻结大洋集团名下持有的厦门创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400,000股;
二、查封、冻结本公司价值20,412,000元的财产。
2008年5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本公司总部的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目前未对本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