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董事长曹斌先生召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于2008年5月14日至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经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聘任李珠袁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李珠袁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08年5月19日至2008年9月20日本届公司经理班子任期止。李珠袁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聘任刘清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清涛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08年5月19日至2008年9月20日本届公司经理班子任期止。刘清涛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9日
附件:1、高管简历
李珠袁,男,4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同等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普天首信通信设备厂(集团)、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普天首信通信设备厂(集团)厂长助理、副厂长,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刘清涛,男,39岁,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曾在冶金部自动化研究院、联想研究院、闪联公司工作,曾任联想研究院研发总监、闪联公司副总裁。
2、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珠袁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刘清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在本次议案中,聘任李珠袁先生、刘清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经审阅李珠袁先生、刘清涛先生的个人履历, 认为他们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独立董事:宁向东、蒋占华、王文博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