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5月20日上午8:30在公司新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11人,董事何锋先生因公出差,特委托董事周娟英女士就本次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
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较大生产经营规模和较高品牌知名度的黄酒优质企业,始建于1919年,截止2007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3,449.65万元,净资产为5,235.47万元(未经审计),经营范围:黄酒、白酒、啤酒、汽酒、果露酒、茶饮料等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目前股权结构为:绍兴黄酒投资有限公司占95%的股权,本公司占5%的股权。根据公司做大、做强、做优黄酒主业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整合黄酒行业,经与绍兴黄酒投资有限公司初步沟通后,公司董事会与其就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95%股权事项进行了商谈。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品牌、渠道的整合,可以充分利用有效营销网络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优势互补、优化组合,有效降低内部运行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品牌效应和核心竞争力。
上述收购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95%股权事项需经国资监管部门同意,在该收购事项征得国资监管部门的初步同意及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收购事项确定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本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