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于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8日起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2007年3月22日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鹏所股审字[2007]037号《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本公司 2006年度实现盈利,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4月26日决定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
2008年4月28日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深鹏所股审字[2008]108号《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本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2007年度的净利润为7,324.3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68.89万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6条规定的申请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经本公司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08年5月22日起撤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金杯”变更为“金杯汽车”,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609”,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由5%恢复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5月21日停盘一天,2008年5月22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