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董事会于2008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董事金智勇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司股权及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园”)35%的股权转让给广东长园管理层陈朝晖等2位自然人,转让总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此次转让的定价原则是以广东长园20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997万元人民币为基础,以8.02倍市盈率确定的;
2、此次转让完成后,陈朝晖等5位自然人股东将对广东长园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至3750万元,公司将持有广东长园20%的股份;
3、广东长园将更名为广东吉熙安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4、广东长园承诺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之2008年年度分红的1/3为公司享有;
5、同意广东长园更换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保持不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长园特种塑胶发泡材料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长园长通热缩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同意深圳市长园特种塑胶发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特发”)原有股东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子”)及新增9位股东对长园特发增资168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至281.43万元,长园电子持其60%股权;
2、增资完成后,长园特发全面收购深圳市长园长通热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长通“)100%的股权。截止2008年4月30日,长园长通帐面净资产为1640万元。经协商,此次转让将以长园长通帐面净资产为基准溢价20%确定转让价格,长园特发受让长园长通100%的股份的价款为1968万元。此次收购完成后,长园长通将成为长园特发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事宜均授权董事长许晓文签署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