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分红比例:每股现金红利为0.1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7日
●除息日:2008年5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3日
一、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8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末总股本5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7,605万元,占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98.14%,剩余未分配利润1,442,188.13元结转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5月27日全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7日
2、除息日:2008年5月2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5月27日全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嘉华筑业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恒通恒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星河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嘉实兆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人:程晓晞 王同伟
联系电话:010-59070788/ 010-59071169
联系传真:010-5907115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