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个性提案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
2、召开地点:青岛丽晶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于源金董事长
6、本次会议通知刊登于2008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1,768,3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6%】。
2、公司【4 】名董事、【3 】名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聘任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416,903】股,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公司2008年年度银行融资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1,768,3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因履行“向公司注入有色金属国际贸易业务的承诺”向公司提供专项借款的议案》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416,903】股,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秋平、于利淼
3、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贺秋平律师、于利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1日
证券简称:*ST锦股 证券代码:600735 公告编号:2008—01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由白酒、酒精的生产与销售变更为国际贸易业务,公司资产以及经营情况得到彻底改善。
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11276.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35.56万元。上述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已经恢复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值”。符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撤销特别处理的 条件。
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请示”。
公司现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将于2008 年5月22日停牌一天,自2008 年5月23日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并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锦股”变更为“新华锦”,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