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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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1日上午,在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八楼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2名,代表持股额 203,285,4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71%。大会由董事长杨锋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杨辉、李永岳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03,285,4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03,285,4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03,285,4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61,087,167.73元,本年度无利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03,285,4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五)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03,285,4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六)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03,285,4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盈余公积金补亏的决议。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末的盈余公积金为245,255,344.05元,公司将其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七)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03,285,4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决议。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至2007年末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时间为14年。2008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0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杨辉、李永岳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