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汶川地震中传出无数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人们不畏艰险进入灾区救援、教师舍身保护学生、善款捐助持续至今,这一切都包含着崇高的利他主义,更重要的是彰显出中国人公民意识的崛起。
在5月18日中央电视台的赈灾义演晚会上,一位老艺术家在捐款后发言反复强调自己是一个中国公民,认为支援灾区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国公民”和“应尽责任”就是公民意识的最高体现。今年以来,我们身边已经发生过无数中国公民令人感动的故事。在年初那场雪灾中,河北的十几个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放弃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千里驾车赴湖南灾区参与救援,成为当时救灾中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而在本次汶川大地震袭来的时候,像当时十几个农民兄弟那样的自愿救援队伍则层出不穷:有人自己驾车千里参与救援、学生离开学校主动前去看护伤员、大学校园学生昼夜排队献血、企业家们慷慨解囊、社区的老人孩子也排队向灾区捐款……尤其是在灾区孤儿的收养上,好心人更是不断增加。可见,从公民意识的崛起到公民意识参与,正在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汶川大地震整个救助过程中,政府果断应对灾害的态度以及应对的机制和办法,及时、高效、透明已为世人关注。而让公民在第一时间享有对灾害的知情权更是信息公开的重大突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曾经明确提出要强化全社会的公民意识教育,此次,除政府对灾区行动高效透明外,新华网、人民网以及中央电视台对地震灾害新闻的全天候滚动播出,让全国人民能亲身感受灾害给四川地区造成的重大损失情况,这一切都是每个公民自觉参与救灾的重要保障。
全国民众相互间心心相印,从生命到心灵的互相守望之情,是一种非常难能可贵的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力量。无数自愿者和救援者在没有组织、没有任何人发动的情况下自觉参与了救灾行动。而公民意识正是一个公民个体自觉表现出的对国家的那一份责任,对社会的那一份责任。有人说大难之中见真情,我们从这一次又一次国家遭受的自然灾害中看到,人们的责任自觉意识在不断增强,不断演变为难能可贵的主动救援行动。
正因为如此,也不得不让我们往深处思考一个问题,未来的社会如何延续和维护公民已经崛起的公民意识,怎样让公民们能够更加科学地参与一些公益性的救援,让民众同舟共济的愿望成为现实。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妨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成熟的经验和办法。在我国香港地区就有很多民间灾害救援组织,主要从事诸如社会心理救援、灾害救援的工作。参加这些组织的人们几乎都是业余的,他们平常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但业余时间就聚在一起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有的家庭成员甚至三代人都是救援志愿者。一旦社会上出现险情和意外情况,这些机构的人员都会义不容辞进入救援状态。据资料介绍,这些民间抢险队的行为本身,已经成为当地人们尽自己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法国也有类似的机构和组织。
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培养一个社会的公民意识是长期的系统工程。从公民意识到公民参与,社会应当给人们提供更多的路径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