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08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5月20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8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王蔚蔚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聘任魏彩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梁伟先生、刘有录先生、屈凤荣女士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聘任魏彩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魏彩虹女士简历
魏彩虹,女,1969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历任北京粉末冶金研究所职员、北京裕中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海达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北京海莲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08-01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