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解除的公告
2008年05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08-013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获悉第一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司5432.5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77%)因执行和解,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21日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79.5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5.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0%)办理了司法冻结解除登记手续。
上述司法解冻的股份已被当阳市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6日进行了司法轮候冻结(详见2007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公告)。冻结期限为2007年12月26日至2008年12月25日。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