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社会责任投资是依照一定的社会、环境、伦理标准或公司治理标准对企业展开的。因而,要想深入了解全球社会责任投资,有必要了解一下它究竟采用了哪些最具代表性的核心标准,或言投资的筛选标准。
在此,我们不得不提及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SA8000)。
1996年,瑞士通用公证行积极支持并赞助由该公司国际认证部执行董事伊塞和美体国际公司的高级经理惠勒提议制定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标准,并召开了有关社会责任标准的首次会议。来自美国和欧洲一些公司,以及非政府组织参加了这次会议,并一致同意制定一个可用于审核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作为长期研究社会责任及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经济优先权委员会(the 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CEP)于1997年成立了经济优先权委员会认可委员会(the 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 Accreditation Agency,CEPAA),由CEPAA负责制定这一标准,并根据ISO指南62(质量体系评估和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来评估认可认证机构。
2001年,CEPAA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AI),由SAI负责起草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在纽约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SAI提出了标准草案,最初命名为SA2000,最终命名为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并于1997年10月公开发布。2001年12月12日,经过18个月的公开咨询和深入研究,SAI发表了SA8000标准的第一个修订版,即SA8000:2001。
SA8000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涵盖了企业应当遵守的九个方面准则:(1)认为企业不应支持或使用童工;(2)企业不得使用或支持强迫性劳动,也不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3)员工的健康和安全;(4)员工有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5)不得有因种族、性别、国籍等方面的歧视;(6)企业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7)企业应当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等;(8)在工资报酬方面也有相关规定,如应按时支付工资、不因惩戒目的而扣减工资等;(9)企业高级管理层应制定企业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政策以确保该政策,并对企业管理系统提出了14条相关的规定。第九条是SA8000最为突出的特点,它推动了将社会责任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当中的发展新趋势。
同样,联合国全球契约(Global Compact),也是全球社会责任投资过程中所参照或依据的一项重要筛选标准。
1995年,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世界社会发展首脑会议上提出了“社会规则”和“全球契约”的设想。在1999年1月31日召开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安南向全球商业领袖们提出了一项挑战,无论是企业行为还是支持适当的公共政策,它们都应该“支持和实施”全球契约。2000年7月26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全球契约”计划。
全球契约是一项自愿性的企业公民意识倡议,寻求通过集体行动的力量,促进企业公民责任意识,从而使企业参与应对全球化的各项挑战,共同为解决全球问题做出贡献。企业与社会各界协同合作,可是帮助实现建立一个可持续增长、共同发展的全球经济的理想。目前,“全球契约”已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网络组织,现在也有不少中国企业加入了“全球契约”。
事实上,全球契约涉及国际共同协定的三个方面: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保护,接受并实施包括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基本原则和权利的宣言、哥本哈根首脑会议以及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地球问题首脑会议)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的九项原则等。
因而,一般而言,全球契约首先是指九项基本原则:(1) 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约的各项人权(2) 决不参与任何漠视与践踏人权的行为。劳工标准方面有四项原则;(3)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集体谈判的权利;(4)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性劳动;(5)消灭童工制;(6)杜绝任何在用工与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环境方面有三项原则;(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8)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9)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和推广。
2004年6月,在联合国总部纽约召开的首次全球契约领导人峰会上,安南又宣布将反腐败作为第10项基本原则,这是根据《联合国反贪污公约》制定的一项原则:企业应反对各种形式的贪污、包括敲诈勒索和行贿受贿。
所以,现在所谓的“全球契约”包含了十项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