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5月23日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以12亿元的价格认购人寿财险增发的12亿股股份。
据介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在北京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保监会批准的其它可开展的业务。
此次增资前,人寿财险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中国人寿持股40%,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60%。经过本次增资,人寿财险注册资本增至40亿元,中国人寿和集团公司分别按出资比例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寿财险2007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02亿元,净资产为7.12亿元,营业收入2.03亿元,净利润为-3.39亿元。
中国人寿此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公司认为,此次增资能分享非寿险市场快速增长带来的收益,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销售渠道的潜力,实现公司现有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保险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业务多元化,增加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中国人寿分析该笔投资的风险时提到,财产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承保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中国人寿表示,标的的承保是财产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在财产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处于核心位置,直接影响公司的赔付水平。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标的一般风险比较集中、保险金额较大,出险后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业务,如何有效的分散和控制承保风险是财产保险公司必须考虑的问题。核赔工作是保险公司履行经济补偿义务、树立保险企业信誉的关键环节,是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同时,核赔工作也是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组成部分,直接决定公司的赔付水平和利润率。中国人寿介绍说,对上述主要风险,人寿财险已采取相应的控制方法和管理措施,以避免风险的发生或使风险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