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九措施确保灾区保险服务
2008年05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从抢救阶段进入安置阶段,昨日,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从9个方面明确要求地震灾区保监局和各家保险公司要紧密围绕安置工作的重点,做好保险理赔服务,使保险理赔成为安置资金的重要方面,为维护社会稳定、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支持。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灾区保险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勇担社会责任,顾全大局,为民分忧,通过保险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要加强与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报告保险业参与抗震救灾的有关情况,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总公司要加强领导,加大对灾区后援支持。总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机构负责人要继续发挥靠前指挥、身先士卒的模范带头作用,统一调配公司资源,进一步将业务人员、理赔资金、通讯保障设备向灾区倾斜。
通知要求,要加强行业合作,要整合行业力量,在受灾地区建立客户报案行业协调机制,凡接到其他保险公司客户报案的,要在24小时内将报案情况通知客户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帮助客户与保险公司取得直接联系。
通知要求各公司要迅速摸清灾区承保、出险和损失情况,建立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利用上门走访、发送短信等形式,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慰问并了解客户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客户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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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措施确保灾区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