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卫华
上周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指出,现有6大基础电信营运商将合并为3大集团,即:中国联通将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鼓励中国电信收购联通CDMA网。而且,改革重组将与发放3G牌照相结合,重组完成后将发放3G牌照。
中国电信业先后有三次重大改革,前两次是分拆,这一次是重组。1999年4月,中国电信被拆成四块,寻呼业务划拨到联通,中国移动、中国卫星通信公司单列出来。这次分拆的目的是走专业化道路,通过分业经营建立起市场框架;2001年至2002年,以打破固定电信领域的垄断为重点,再次实施南北分拆,逐渐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6家基础电信企业竞争格局。
电信分拆的目的原本是形成有效的竞争格局,但是,由于分拆方案对电信技术的发展与电信市场的变化缺少前瞻性,导致中国移动迅速崛起,成为一枝独秀,并发展成为更大的寡头。而且,由于当时的分拆着眼于专业化,缺乏全业务的运营商,各自独立的经营和发展,不仅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格局,还造成了资源利用效率的低下及重复建设等问题。早在2004年, 曾任中国联通董事长的杨贤足就披露,在我国的电信基础设施方面,因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超过2000亿元,同时还造成通信管道的资源闲置。
这次的重组,考虑到了平衡竞争的问题。根据现有的数据,目前,中国移动的资产大约5634亿,中国电信4080亿,网通和联通均接近2000亿,铁通100多亿,经过重组,中国电信吸纳C网后资产达到5000亿左右,网通联合联通的资产规模达到3000多亿,整个资产格局趋向平衡,有利于三方竞争关系的确立。但要达到激活竞争,促进我国电信业全面发展的目的,尚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在《电信法》缺位的情况下,如何突破利益羁绊,形成真正灵活的电信运营和管制机制,以及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关系?无论是分拆还是重组,都面临着各方激烈的利益博弈,而这种博弈既无法通过市场形成一种默契,也无法通过法律达到某种平衡。电信业传统上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实行的是纵向一体化的垄断经营体制,而随着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成为世界各国致力实现的基本目标,《电信法》的出台便显得极其重要。
但是,由于利益的交锋无法达成妥协,影响了《电信法》的出台,而行政力量、行政手段成为左右电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在法律规则缺位的情况下,行政力量无序的运行使得我国电信业始终无法形成有效、有序的竞争环境与竞争格局。这导致电信运营商定价机制的丧失,还导致各个骨干网络之间由于不能通过国家法律的形式予以保障,难以形成互联互通,造成巨大的浪费。
同时,这也导致电信业的分拆与重组,不能沿着法律构筑的规则运行,而是用近乎“杀富济贫”的方式来完成对市场的均分。中国电信业从分拆到现在的重组,没有一次不是均分的结果——当然,结果都是导致更大的不均,因为行政力量的意志更容易受到利益的影响而发生摇摆,并且,行政力量更容易受到现实的局限作出短视的判断。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制定《电信法》,明确促进竞争的基本原则,推动电信业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唯有此,才能使长期累积下来的体制性矛盾逐渐得到解决,为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恒定而宽广的发展空间,在国际电信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其次,要看此次电信重组能否解决最迫切的市场失衡问题。从短期因素来看,中国联通在重组中是国家重点扶持对象,它还能通过溢价出售CDMA业务获得巨大收入,作为其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铺垫。而联通将CDMA售予中国电信,也将使中国电信成为长远的受益者。但是,如果电信业务的重组仅仅停留在固网公司与移动公司的购并上,而没有进一步确立竞争和发展关系的规划,如果其他运营商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提升,给市场格局带来根本性变化,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格局仍将继续存在。其实,即使有了相关规划,由于从规划到正式实施的时间差,中国移动也能充分利用这一时间段,利用其强势地位,通过其掌握的定价优势,进一步蚕食其他运营商的发展空间。一旦发展到这一地步,有可能使市场失衡的格局更为严重而不是减轻。
而且,中国移动具有其他电信运营商难以匹敌的技术优势。仅仅针对奥运会这一盛大赛事,中国移动就拥有奥运手机官网、即拍即传、奥运无线音乐、移动票务、飞信、交通信息化、财信通、农信通、动物溯源等技术,中国移动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军地位和强大实力是难以撼动的。技术优势在信息时代是占据市场的金钥匙,在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市场竞争法则下,谁来与中国移动竞争,使现在失衡的市场达到一种平衡?至少从目前的重组方案来看,真正意义上的挑战者还很难形成。
总之,这次电信业重组,使得整个电信业的资产分配格局趋向平衡,有利于三方竞争关系的确立,这为《电信法》的出台及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充分的竞争关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国电信业的明天更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