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962元;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62元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965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65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30日
●除息日:2008年6月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6日
一、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66,00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32,006,00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424,559,193.04元人民币结转入下一年度。
因2008年3月24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实施首次行权,行权总数为127.4万股,截至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总股本已由66,003万股增至66,130.4万股。故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总股本66,13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996147元(含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现金红利可发放至每股小数点后五位以内,故将本次现金红利的具体发放金额确定为每10股派现金红利1.9962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10%的税率为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7965元;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996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30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6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5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020-87037333
传真:020-8703782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小兵 彭治江
邮政编码:51052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