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7,080,67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光电”)于2006年5月17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以2006年5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3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没有追加对价安排的情况。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名称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 承诺履行情况 |
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 | 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联创光电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股改实施后在股东大会表决2005年年度分配预案时保证投赞同票,分配预案通过后用所获得的现金红利清偿占用联创光电的2,817,059.42元资金。 | 严格履行 |
江西电线电缆总厂(包括武汉招银物业有限公司) | 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联创光电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股改实施后在股东大会表决2005年年度分配预案时保证投赞同票,分配预案通过后用所获得的现金红利清偿占用联创光电的2,226,593.79元资金。 | 严格履行 |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公司股改实施后,按照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6年7月13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股本。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公司非控股股东江西电线电缆总厂由于借款合同纠纷,于2006年9月7日将持有公司的25,125,000股股权扣划给武汉招银物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16.90%下降为10.13%,武汉招银物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125,000股股权,比例为6.7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改备忘录第14号规定,江西电线电缆总厂和武汉招银物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分享流通权利,但二者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可上市流通数量总额不得超过股改时承诺的江西电线电缆总厂可上市流通数量总额,即18,540,337股。
其余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817,059.42元已于2006年4月28日以现金方式全部归还。
2、公司非控股股东江西电线电缆总厂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226,593.79元已于2006年4月27日以现金方式全部归还。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目前,联创光电相关股东目前已履行并正在履行其在联创光电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联创光电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将不会对相关股东在联创光电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的继续履行产生影响。联创光电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与联创光电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相应数量实质一致,联创光电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7,080,67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2日;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 | 101,684,894 | 27.42% | 18,540,337 | 83,144,557 |
江西电线电缆总厂 | 26,442,875 | 7.13%" | 11,108,040 | 15,334,835 |
武汉招银物业有限公司 | 17,692,703 | 4.77% | 7,432,297 | 10,260,406 |
合计 | 145,820,472 | 39.32% | 37,080,674 | 108,739,798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28,127,769 | -29,648,377 | 98,479,392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7,692,703 | -7,432,297 | 10,260,406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45,820,472 | -37,080,674 | 108,739,798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224,986,278 | +37,080,674 | 262,066,95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24,986,278 | +37,080,674 | 262,066,952 | |
股份总额 | 370,806,750 | 0 | 370,806,750 |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创光电 编号:2008临14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会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南昌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人员: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6、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17日(星期二)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为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题内容详见2008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联创光电《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3届18次董事会决议公告》、《3届8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或登陆网站WWW.SSE.COM.CN查阅。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都有权登记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流通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不能亲自参加会议,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有效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法:电话0791-8161979、传真0791-8162001
四、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4、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的投票指示: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