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8年5月28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全国范围内持有农行金穗借记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开通电子交易方式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产品。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账户开户、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五、适用认购、申购、赎回起点
申购起点:单笔最低金额2000元,单笔追加最低金额1000元。
定期定额申购起点:每期扣款最低金额500元。
赎回起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500份。
本公司今后新发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起点,按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起点,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六、电子交易申购费率
自本公司开通农行金穗借记卡电子交易业务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投资人使用农行金穗借记卡在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内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统一适用4折的优惠费率(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且优惠费率的绝对值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的,优惠费率按照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 申购金额A (万元) | 前端申购费率 |
汇丰晋信2016基金 | A <50 | 0.6% |
50 ≤ A <100 | 0.6% | |
100 ≤A <500 | 0.6% | |
A ≥500 | 每笔1000元 |
汇丰晋信龙腾基金 | A <50 | 0.6% |
50 ≤ A <100 | 0.6% | |
100 ≤A <500 | 0.6% | |
A ≥500 | 每笔1000元 | |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基金 | A <50 | 0.6% |
50 ≤ A <100 | 0.6% | |
100 ≤A <500 | 0.6% | |
A ≥500 | 每笔1000元 |
注:
1、汇丰晋信2016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
2、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3、其他交易费率敬请查阅相关基金的发行文件和相关公告。
七、电子交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自本公司开通农行金穗借记卡电子交易业务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投资人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及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在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签订定期定额协议成功的,未来定期定额申购发生时,统一适用0.6%的优惠费率(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单笔500万(含)以上的定期定额申购,申购费率均为每笔1000元。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登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拨打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客户服务热线:95599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