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2008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15:00至2008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10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3名,代表股份660,295,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656,43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4名,代表股份3,857,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1%。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认真自查,股东大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658,076,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40%;反对1,481,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4%;弃权736,4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657,9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3%;反对1,815,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9%;弃权573,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3,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
2、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57,90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6%;反对1,815,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9%;弃权571,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1,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5%。
3、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增发计划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额17亿元人民币,最终发行数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57,9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3%;反对1,815,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9%;弃权573,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3,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
4、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657,9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3%;反对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0%;弃权572,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3,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具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该部分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和比例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57,9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78%;反对1,870,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2%;弃权521,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1,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0%。
6、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57,9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76%;反对1,821,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9%;弃权571,4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1,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5%。
7、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57,898,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71%;反对1,824,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63%;弃权572,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2,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6%。
8、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融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石家庄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徐州阿尔卡迪亚二期项目、廊坊君兰苑项目、邯郸锦绣花苑项目、聊城阿尔卡迪亚一期项目等五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32亿元。
如果本次增发募集资金不足17亿元,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增发募集资金超过17亿元,则超额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657,9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3%;反对1,815,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49%;弃权573,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3,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
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657,9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6%;反对1,815,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49%;弃权570,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4%。
10、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57,9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3%;反对1,827,4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8%;弃权561,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1,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7,86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17%;反对1,206,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7%;弃权1,225,3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5,3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申请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7,86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7%;反对1,23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1%;弃权1,189,8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7,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8,1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2%;反对879,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3%;弃权1,304,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7,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内容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