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8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5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执行公司第六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暂停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方洪波先生、蔡其武先生、张权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公司于2008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重新制订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申报材料。2008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提出公开增发股票方案,并于2008 年3 月10 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增发方案,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就公司公开增发股票方案进行审核。
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就“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问题”提出要求,股权激励与公开增发不能同时进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决定终止执行第六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暂停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待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股权激励相关法规要求重新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