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南玻A今日公告其修改后的股权激励方案,该公司是证监会发布股权激励新规后,第一家对其股权激励方案做出修改的上市公司。
新的股权激励方案是南玻A在4月11日发布的股权激励方案基础上对于部分条款进行完善后出炉的,其股权激励中,股份来源及数量、激励对象及数目、行权价格以及业绩考核条件等核心条款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是新股权激励方案对股权激励对象设置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证监会于本月初连发两道金牌对于股权激励从严审批,而在该股权激励新规之前,多家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都存在与新规中的部分内容明显不符合的情况,在南玻A之前已有包括天士力、美的电器、特变电工等3家公司选择暂停其股权激励方案,另外在第二批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近20家上市公司也面临着非改即停的情况。
而与上述3家公司所不同的是,南玻A选择按照证监会股权激励新规对其4月份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比如,最新股权激励计划增加了以下条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告还表示,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激励对象获授事宜,并完成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后的股权激励方案激励对于激励对象的要求更为严格。公告称,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及公司认定的担任重要职位的相关人员在获授限制性股票并解锁后离职的,应当在2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相关工作。如果激励对象在获授限制性股票并解锁之后离职,在离职的2年内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的,激励对象应当将其因获授股票流通所得的全部收益返还给公司,并承担与其获授股票流通所得收益同等金额的违约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