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5月以通讯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5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在保证公司所有董事信息和意见表达渠道畅通的情况下,于2008年5月26日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吕慧、铁木尔、王永夫、石维柱、张纲、张明、叶才、陈学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对本次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与资格。
独立董事审查了本次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同意提名以上人员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审议批准了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宋振国、赵可夫、梁荣、王晓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与资格。
公司提名委员会要求公司在股东大会选举后尽快安排独立董事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认为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提名董事简历
提名独立董事简历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慧:男,1953年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吕慧先生曾在内蒙古电力中调所、内蒙古电管局干部处、办公室、内蒙古电力中心试验研究所任技术员、副科长、党组秘书、副主任、副所长等职。1992年后曾任内蒙古伊克昭电业局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局长;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铁木尔:男,1957年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铁木尔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包头第一热电厂、内蒙古电力设计院、内蒙古电管局计划处,历任工人、助工、科长、副处长、处长等职。1995年以来,曾任呼和浩特供电局副局长、满都拉能源公司经理;曾挂职于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锻炼,任经理助理;曾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王永夫:男,1963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王永夫先生曾在内蒙古电管局政治处、内蒙古电管局电力报社、内蒙古电管局办公室任宣传干事、采编、秘书、科长、副主任等职。2000以来,历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综合工作部经理等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石维柱:男,1963年生,汉族,大学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石维柱先生曾在丰镇发电厂任技术员、班长、主任、运行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等职。2003年后曾任丰镇发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内蒙古宝日希勒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等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 纲:男,1954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张纲先生曾在呼伦贝尔电业局、内蒙古电力试验研究所、内蒙古电管局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内蒙古电管局计划处、内蒙古电力总公司计划处任技术员、工程师、主任、副主任工程师、副处长、处长等职,曾任内蒙古电管局万家寨水电站项目经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北方电力准格尔煤电项目筹备处主任等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 明:男,1955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张明先生曾在海勃湾供电局、内蒙古电机厂、乌海电业局任工人、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副局长等职。曾任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海勃湾发电厂副厂长,丰镇发电厂副厂长,乌兰察布电业局局长、党委委员,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副书记等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叶 才:男,1967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叶才先生曾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任干部、助理会计师、资金处副处长、财会二处处长、财会一处处长等职,2002年以来曾任中国华能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陈学国:男,1966年生,蒙古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陈学国先生曾在内蒙古电力建设一公司财务科、海勃湾电厂承包公司财务科、内蒙古电管局财务部、对外合作部任职,曾任呼和浩特发电厂工程建设处副总经济师、财务部部长,丰泰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呼和浩特热电厂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副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振国,1944年生,男,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本科,工程师,高级经济咨询师,曾任赤峰动力机配件厂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调度、党委副书记;中共熬汉旗委及中共赤峰松山区委书记;中共赤峰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冶金厅厅长、经贸委主任、国资委主任、内蒙古政协常委等职;现任内蒙古企业联合会、内蒙古企业家协会主席。
赵可夫,1964年生,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在内蒙古审计厅财政金融审计处、政治处、行政事业审计处任职,历任主任科员、厅团委书记、副处长等职;1995年11月任自治区审计厅所属内蒙古捻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3年任内蒙古智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法人代表;现任内蒙古新广为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主任会计师。
梁荣,1965年生,男,中共党员,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内蒙古财经学院金融学院教授,曾任内蒙古财经学院经济与资源开发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内蒙古财经学院基建规划处处长,负责内蒙古财经学院新校区建设工作。梁荣先生主要教学和研究领域包括房地产经济学、投资经济学、可行性研究与投资项目评估学等,曾出版著作多部,主编、主审教材多部,主持和参与内蒙古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资产评估项目30多项。同时还担任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审稿人、内蒙古生态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内蒙古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内蒙古财政厅等主要金融机构专家。
王晓明,1971年生,男,法学学士,会计学硕士,曾任中信集团下属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主管、上市公司监事,从事公司内部规范运作,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1998年任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公司、证券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共参与了数十家公司的设立、股票发行、收购兼并业务;2006年至今为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领导事务所证券部,从事公司、证券、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振国、赵可夫、梁荣、王晓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6日于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宋振国、赵可夫、梁荣、王晓明,作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宋振国、赵可夫、梁荣、王晓明
2008年5月26日于呼和浩特市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2008-01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以通讯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5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在保证公司所有监事信息和意见表达渠道畅通的情况下,于2008年5月26日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批准了《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居政纲、杨护埃、孟玮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居政纲:男,1948年生,汉族,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居政纲先生曾在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包头第一热电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战士、工人、科员、副科长、科长、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兼审价中心主任等职,曾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经理、财务与产权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
杨护埃:男,1953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杨护埃先生曾在内蒙古军区服役,曾在伊克昭盟东-高输变电筹备处、东胜供电所、伊克昭盟团委、盟直机关任工人、党委秘书、干事、办公室主任等职,曾任巴彦淖尔电业局党委书记、第一副局长,包头第一热电厂党委书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纪委副书记、副总经济师等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经理(副总师待遇)、党委组织部部长。
孟玮:男,1954年生,汉族,大专学历,经济师。孟玮先生曾在内蒙古电力试验研究所金属室、政工科、人劳科、企管办任职,曾任内蒙古电力进出口总公司综合部、进口部经理,曾任内蒙古电管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处级纪检员。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