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控国企投资股票期货
2008年05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上海日前制定《上海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国企的金融投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严格限制企业从事期货投资、股票投资和委托理财,适度控制企业购买债券和基金;企业的金融投资规模和比例应当与自身的权益和财务融资能力匹配。
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主体,上海市国资委将依据一系列原则对国企的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金融投资等进行监管。这些原则包括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国资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非主业投资不影响主业的发展;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项目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行业同期平均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