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差过大 长春两公司无奈放弃增发
2008年0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由于增发价格和股票市价出现了较大的差额,长百集团和长春一东两家长春上市公司宣告彻底终止去年出炉的定向增发方案。
长百集团今日公告称,公司昨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下达的《关于不予核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决定》。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决定后,公司与本次交易资产出售方江苏高力集团在南京和长春进行了多次协商。江苏高力集团认为,若继续修改方案上报,则本次特定对象发行的成本太高,江苏高力集团无意继续本次发行的交易。
按照长百集团的被否决的定向增发方案,增发股份的发行价格为6.17元,而昨天长百集团的股价报收于8.02元,其间的价格差额,或许是令江苏高力集团放弃的原因。
与长百集团有所不同,长春一东终止定向增发的原因则是发行价格较现在的股价严重高企。
长春一东公告称,昨日召开的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表示,公司在2007年8月公布了定向增发方案后,在该增发方案履行相关程序过程中,证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公司决定放弃此次增发。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董事会不再审议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按照长春一东的定向增发方案,它的发行价格为12.91元,而它昨天的股价报收于7.75元。如果继续按照原来的价格实施定向增发,长春一东大股东很容易得不偿失。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已经有几家上市公司因股价远远低于定向增发价格而改弦易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