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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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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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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5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08—01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已于2008年5月17日以书面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海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情况的变动,《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需修改、补充如下: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028,478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4,828,478元。”

      2、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鞋、橡胶轮胎、铸造机械、橡塑机械、绣品的制造、销售;国内外贸易,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与销售。”

      修改为:“橡胶轮胎、机械、绣品的制造、销售;国内外贸易,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与销售。”

      3、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55,028,478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24,828,478股。”

      4、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修改为“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5、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征询有关股东意见研究决定,提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汪海、王增胜、宋新、沙淑芬、王幸友、王厚宝(独立董事)、赵红梅(独立董事)、李萍(独立董事)、于珊(独立董事)

      公司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

      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三、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精神和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度壹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度叁万元(含税)。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张存俊先生、张力女士表示感谢的议案》。

      张存俊先生、张力女士自2002年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张存俊先生、张力女士在任期内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

      1、继续聘任宋新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鉴于公司副总经理王红军先生、总会计师张丽芹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职务。

      聘任张成良先生、赵军赤先生、沙克清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聘任单慧英女士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王红军先生和张丽芹女士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8日

      附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海先生,67岁,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自2000年5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国营第九橡胶厂政治处主任、党委副书记、书记、厂长,兼任中国胶鞋协会理事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副理事长。

      汪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增胜先生,53岁,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自2000年5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国营第九橡胶厂教育科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

      王增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新女士,54岁,大本文化,高级会计师,自2003年12月起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历任双星集团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总会计师。无兼职。

      宋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沙淑芬女士,51岁,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自1998年3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历任双星集团技术开发部主任、党委书记、双星集团董事。

      沙淑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幸友先生,55岁,大专文化,律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自2006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双星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双星报总编、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处处长。无兼职。

      王幸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厚宝先生,58岁,大专文化,历任中共青岛市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共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工委副书记(正局级),青岛市四方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青岛市体改委(办)副主任(正局级),现已退休。

      王厚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红梅女士,41岁,大本文化,自1989年至今在山东轻工业学院担任教学和教育行政工作。

      赵红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萍女士,46岁,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合伙人。历任德衡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副主任,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发起人、主任。

      李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珊女士,35岁,大本文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青岛中山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历任青岛海晖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于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二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厚宝先生、赵红梅女士、李萍女士、于珊女士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青岛双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8日

      附三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厚宝、赵红梅、李萍、于珊,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青岛双星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厚宝、赵红梅、李萍、于珊

      2008年5月28日

      附四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王厚宝、赵红梅、李萍、于珊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王厚宝、赵红梅、李萍、于珊(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王厚宝、赵红梅、李萍、于珊(签署)

      日 期: 2008年5月28日

      附五

      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成良先生,44岁,自2008年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原青岛华青铸机公司销售处长、研究所所长、双星轮胎公司副总经理、双星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无兼职。

      赵军赤先生,53岁,自2007年1月起至今,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历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贸易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双星轮胎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无兼职。

      沙克清先生,42岁,自2008年1月起,任双星机械总公司总经理。历任原青岛华青铸机公司车间主任、双星轮胎公司销售处长、双星绣品公司销售处长、双星机械总公司副总经理、双星轮胎公司副总理。无兼职。

      单慧英女士,46岁,自2004年2月起,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历任双星集团财务处管理人员,双星鲁中总公司总会计师。无兼职。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08—01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耀东主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经征询股东意见,提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杜常功、刘成虎、李炳宣、高珺、朱宁、刘永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职代会选举,由袁坤芳担任。

      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公司监事会对因退休和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付耀东先生和熊泽英女士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因监事会组成人员增加,须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参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杜常功先生,55岁,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专文化,会计师,现任青岛市市直企业监事会主席。历任青岛市财政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总会计师。

      杜常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成虎先生,45岁,大专文化,现任青岛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秘书。历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审计室科长,青岛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预算财务处副处长,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监事会秘书。

      刘成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李炳宣先生,55岁,大专文化,自2002年11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处处长。历任双星集团劳工科副科长、劳动人事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部长。

      李炳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高珺女士,48岁,大专文化,自1993年5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历任双星集团运动鞋厂厂长、监察处处长,无兼职。

      高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朱宁先生,35岁,大本文化,自2006年6月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历任双星集团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朱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刘永斌先生,40岁,大本文化,自2004年起至今,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处长。历任双星集团鲁中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永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袁坤芳先生,39岁,大专文化,自2003年6月起至今,任双星机械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双星铸机公司总经理。历任原华青工业集团团委书记、总务处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双星轮胎公司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无兼职。

      袁坤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373股。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08—01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10时30分;

      (3)会议地点:青岛胶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95号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2、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董事会二00七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2)《监事会二00七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二00七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议案(4)《公司二00七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5)《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及其报酬的议案》;

      议案(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8)《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6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及表决。

      4、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1)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现场登记时间

      2008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6、登记及联系地址:

      青岛市瞿塘峡路45号海富楼三楼董秘办公室

      邮编:266002

      联系人:王幸友、戚兴

      联系电话(传真):0532—82657986

      7、其他事项

      会议预定一天,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帐户号码:                 受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汪海、王增胜、宋新、沙淑芬、王幸友、王厚宝(独立董事)、赵红梅(独立董事)、李萍(独立董事)、于珊(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149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九次会议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张成良先生、赵军赤先生、沙克清先生,总会计师单慧英女士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149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