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报告制度
2008年05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邹靓
⊙本报记者 邹靓
5月30日,上海银监局向辖内金融机构制定并下发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报告制度》。上海银监局表示,该制度的制定将为监管部门全面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情况,快速、高效处置案件提供基本保证,从而有利于上海银行业做好案件防控和治理工作。
上海银监局人士表示,该制度将案件报告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个人,在制度上保证了案件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该制度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的报送标准、报送时间、报送方式、后续情况报告、结案报告等要求,对案件报告内容进行了细化。该制度与上海市银行业案件信息统计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相衔接,实现银行业案件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