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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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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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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版:特别报道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召开会议 灾中有子女死伤家庭
    给予再生育政策照顾
    绵阳按照全溃方案实施撤离演习 近20万人紧急撤离
    赈灾学校里的“绘画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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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害不会改变今年经营目标
    券商资产管理
    将迈入发展新轨道(上接1版)
    截至30日12时地震已造成68858人遇难
    截至30日12时国内外捐赠款物399.24亿
    税务总局
    “特殊党费”缴纳个税前扣除
    工信部
    通信业因震直接损失67.2亿
    禾嘉股份:全年业绩将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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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总局“特殊党费”缴纳个税前扣除
    2008年05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昨天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表示,“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据中组部初步统计,截至25日,全国共收到“特殊党费”17.73亿元,数字还在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