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31日(星期六)上午9: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新林周村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3.召集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5.主持人:董事长郭明明
6.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8,41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21%。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415,9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415,9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415,9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投资彩涂压型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415,9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锦天成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锦天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