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汶川5.12地震影响的后续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由于公司本部所处的什邡地区属重灾区,受灾情况较为严重。公司已于2008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汶川5.12地震影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34);2008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汶川5.12地震影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38),截止2008年5月19日,公司死亡人数为74人,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7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28,660万元,流动资产损失10,110万元。
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披露的因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依据当地政府组织的灾后应急资产损失评估小组对公司建筑物、设备和流动资产所受损害情况作出的处置意见确定的,并按信息披露的要求办理的。随着抗震抢险工作的逐步深入,公司在认真处理罹难人员、安抚受伤人员和安置失所人员的同时,本着对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尽量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千方百计减少资产损失,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组织抢救各类流动资产,同时聘请了具有专业资质的西南交通大学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中心对公司的受损建筑物进行了全面安全鉴定,还聘请了四川省建筑工程学校建筑设计所对公司受损建筑物进行全面修复设计,并已经制定出相关方案,这些方案的实施,将会大幅度降低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使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现将截止2008年6月2日地震对公司财产损失后续公告如下:
1、关于流动资产损失情况
地震发生后,公司全体员工和部队、武警官兵及专业抢险人员在争分夺秒抢险救人的同时,冒着余震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千方百计组织人力和运输工具,抢运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备品备件,通过不分昼夜的努力,经核实,现已挽回损失的流动资产5,458万元,将流动资产损失由原来预计的10,110万元减少至4,652万元。
2、关于固定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与相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合作,采用先进成熟技术,对此次受损的厂房、办公楼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原则上不需拆除重建,直接进行位置纠偏、结构补强、局部加固和损伤修复,并可以完全达到相关安全使用标准。由于上述原因,原本需要拆除和重置的大量机、电、仪和配套辅助设施均可修复利用,同时,大量的成套设备系统也可在全面检修的基础上做局部损毁修复,即可达到相关设计能力和安全运行标准。通过上述努力,公司固定资产损失将由原来预计的28,660万元减少至11,371万元。
当前,公司已组织相关的专业机构和工程技术人员,正在进行紧张的建筑物修复和设备维护。因此,截止2008年6月2日,经过公司可以尽到的最大努力和可以采取的所有措施,能够将此次地震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原来的38,770万元减少至16,023万元。
由于此次地震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恢复生产尚需时间,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恢复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宏达股份将继续在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朋友和广大投资者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顽强拼搏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不惧艰险,不怕疲劳,顽强奋战,努力实现尽早恢复正常生产。
鉴于此次强烈地震对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