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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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每10股税后现金红利3.60元;
2、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每股税后现金红利0.36元;
3、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6日
4、除息日: 2008年6月10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6日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8年4月17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8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经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0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0,406,509.59元人民币,扣除10%盈余公积金19,040,650.96,加上以前年度经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35,340,711.37元人民币,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706,570.00元人民币。公司决定: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39,19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5,679,360.00元人民币。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有未分配利润111,027,210.0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40元
3、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投资都由本公司按相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36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40元。
4、发放年度:2007年度
二、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08年6月6日
2、除息日: 2008年6月10日
3、红利发放日: 2008年6月16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具体实施办法
1、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第1条所列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八年六月三日